4月13日,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疫情防控期间电商经营活动合规警示》,严防平台内经营者实施虚假宣传、欺诈等行为。要求企业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和外卖等电商平台配送骑手的管理,采取一定措施加强跑腿、代买等服务收费管理,制止骑手恶意加价等不当行为。企业应明确告知消费者套餐商品的品种(品名)、数量、规格(重量、体积)等信息,不得趁机利用盲盒销售形式清除库存积压商品。
企业要加强仓储、物流管理,确保依法按约履行配送货义务。不得任意取消订单、随意更换商品。确因临时短缺、物流供应困难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交付、更换商品、取消订单的,应当在发货前及时告知消费者相关情况,并提供退单、退款、补差价等选择,不得对消费者选择施加不合理限制或条件,不得收取不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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