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半年,已进行数年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再度发力。按照规划,将新建和改造15万家农家店和1000个农村商品配送中心。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由商务部主导发起,由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农村处具体管理。其目的在于:一方面,在城乡之间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通过农村流通体系的改革、重组,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市场繁荣;另一方面,适应当前经济形势的重大变化,统筹城乡市场体系建设,通过农村市场建设和流通来拉动生产、引导消费。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于2005年2月正式启动,主要内容包括:通过安排财政资金,以补助或贴息的方式,引导城市连锁店和超市等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发展农家店”,力争用三年(2005~2007年)的时间,培育出25万家连锁经营的农家店,构建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使标准化农家店覆盖全国50%的行政村和70%的乡镇,满足农民消费需求,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2009年,在全国新建和改造15万家农家店和1000个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争取到2010年底建成51万家“农家店”。
今年,商务部再度强化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对参与企业的资质和配送中心的建设标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相关文件指出,2008年度承办企业承办资格自动延续,不需再向商务部门申报。对于自愿退出或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取消其承办资格。2009年度新增承办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一、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健全,运营规范,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带动和辐射作用。二、日用消费品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东部地区300万元以上,中西部及东北地区200万元以上;2008年度销售额东部地区5000万元以上,中西部及东北地区3000万元以上。三、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东部地区1000万元以上,中西部及东北地区500万元以上;2008年度农资类产品销售额2亿元以上,其中化肥或农药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四、工商营业执照显示具备3年以上从业经验,具有一定配送能力,并与地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签订了不销售假冒伪劣过期日用消费品或农资的承诺书。五、制定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规划,并承诺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如实登记。
对于配送中心建设,商务部要求具体应达到以下标准:符合当地商业网点规划;已经投入使用并发挥配送功能;配送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配送车辆不少于10辆;具有商品购进、库存、销售及门店管理的信息管理系统;已与100家以上农家店建立了商品配送业务并签订了5年以上供货合同。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品种不少于5000个,农资配送中心的农资品种不少于500个。
商务部表示,对于按照要求建设配送中心和农家店并达到标准且经验收合格的,中央财政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将给予支持。
中央财政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是财政部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健全农村流通网络体系而设立的。今年初,商务部会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支持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有关资金管理的通知》,2009年中央财政将增加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和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后年度要继续加大投入,主要采取以奖代补和贴息方式进行支持。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农产品“农超对接”项目、“双百市场工程”建设以及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体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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