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时刻,可以看出企业的财税管理水平!
刚刚,国务院常务会议消息:“一是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个缓冲期。除湖北外各省份,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湖北省从2月到6月可对各类参保企业实行免征。同时,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实施上述政策,考虑了社保基金结余等情况,可确保养老金等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这对所有中小微企业来说是个重大利好消息,可以有效的降低因为疫情带来的资金压力,更好的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当前的难关。
重点解读:
1、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不包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暂未说明是否免征个人应缴的部分,个体工商户是否适用减免政策暂不确定。
2、湖北全省2月到6月所有企业均可免征上述三项费用,具体政策可能由湖北省政府制定。
3、除湖北省以外其他省份对中小微企业2月到6月可免征上述三项费用,对大型企业在2月到4月减半征收上述三项费用,具体政策可能由省一级政府制定。
以江苏苏州为例,如中小微企业免征的三项费用比例合计为16.65%,相当于免征了原有社保总额的68.10%。
4、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交住房公积金。期间因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额,不做逾期处理。
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
▲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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