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是世界第三大经济体,2013年国内生产总值5.3万亿美元。日本物流流通业发达,在配送中心、物流产业、物流企业管理、物流信息化等方面逐步形成本国特色,成为日本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支撑。
一、日本物流流通业的现状和管理体制
2013年,日本国内商品交易金额472万亿日元(约4万亿美元),其中批发交易金额331万亿日元(约2.8万亿美元),零售交易金额141万亿日元(约1.2万亿美元)。批发业一直是流通业中的“龙头”,收入在整个国民经济收入中占的比重超过10%,在发达国家中亦处于领先水平。
日本流通体制属于跨部门管理。对不同商品由不同部门管理,涉及的中央机构主要有经济产业省、国土交通省、农林水产省、厚生劳动省、财务省,以及直接隶属首相的公平交易委员会等,主要由经济产业省和国土交通省牵头负责。其中,经济产业省主要负责流通领域的商业发展,商业环境改善,商业信用交易,钢铁、有色金属、化学品、生物、住宅建材、产业机械、汽车、航空器、纺织、造纸以及文化生活用品等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等;国土交通省主要负责日本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利用以及交通运输政策的制订和管理,流通领域相关物流设施管理。
20世纪90年代下半期,日本泡沫经济破灭,物流业开始摒弃过去“大量生产、大量消费”的生产经营体系,向“多品种、少量化”转变,导致成本迅速上升;同时,物流业产生的大气污染问题亦受到日本社会高度关注。提高物流效率、实现“绿色物流”,成为日本物流业面临的最主要课题。1997年,日本政府制订了物流流通业发展方面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综合物流政策实施大纲》,每四年修订一次,对物流业发展提出具体的目标和对策。
二、日本物流流通业的主要特点
(一)工农产品分开的市场分销体系
农产品流通过程最大的特点是农协组织的存在,农民把农产品运到农协指定的集货场,农协负责加工包装以后送到批发市场。农产品的销售、加工以及农产品进城都由农协来组织,解决了分散的农户和大市场之间的矛盾,而且农协具有多种功能,它同时开展保险和农村金融调剂业务为农户服务,成为农村发展和稳定城市供应的强大支柱。
工业产品流通较复杂且多样。第一类是服装鞋帽、日用品、建材等商品,主要通过专业批发商进入市场,绝大部分都是中小规模企业,利用其他仓储、运输、加工企业节约流通成本;第二类是高档化妆品、家用电器、汽车等特殊商品,主要通过较大规模的代理批发商渠道;第三类是连锁批发商,主要活跃于医药、化学制品、金属材料以及再生资源等行业。近年来,由于大型零售店和超级市场直接向工厂进货,批发行业遇到困难,因此批发企业趋于联合,力图发挥商品齐全、资金雄厚、市场信息传递快的行业特点。
(二)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
日本政府制定了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来规范和引导物流、流通行业健康发展,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维护市场秩序方面,先后出台了《不正当竞争防止法》、《反垄断法》、《防止不正当奖品及不正当标识法》和《承包法》等,维护国内统一市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二是商业流通方面,如《百货店法》、《批发市场法》、《中小零售商业振兴法》、《中心街区繁荣法》、《新都市规划法》、《大店选址法》、《分期付款销售法》、《营销法》、《禁止无限制连锁销售法》等,规范商品流通过程中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经营,保护社区居民权益和环境;三是物流方面,有《货物汽车运输事业法》与《货物运输经营事业法》,对货物物流运输进行规范;四是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主要有《消费者保护基本法》、《国民生活中心法》、《产品责任法》、《消费者合同法》、《食品安全基本法》等,其中根据《国民生活中心法》在日本各地设立了“国民生活中心”等专门机构,接受国民各种投诉等;五是特种许可经营方面,日本对烟草、酒类及医药品等敏感行业实施特殊管理,有《烟草基本法》、《酒税法》及《药事法》分别对从事上述行业销售的经营者实行许可证制度;六是环保方面,有《环境基本法》、《废弃物处理法》、《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以及家电、汽车、包装容器的循环利用法规等。
(三)现代化企业管理和多样化服务
日本于2005年制订了《关于流通业务综合化及促进提高效率的法律》,提倡建立综合物流中心,改变传统集货、仓库、加工厂各自为战的局面,减少物流次数,提高物流效率。目前日本政府已认定221个综合物流中心。
其次,日本部分行业的批发商和零售商之间开展订货与配送时,仍在使用传统商业模式,尚未实现通过互联网交换信息。为此,日本多个行业协会发出了推广使用商业信息标准系统(Business Message Standard)的倡议,并成立产配销协议会,鼓励行业内生产商、批发商、零售商引入信息技术。
此外,产配销协议会还鼓励企业对部分保质期较长的商品放宽入库条件限制,将过去入库商品保质期必须超过2/3放宽至1/2,保质期标识由“年月日”放宽至“年月”,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退货率,减少物流次数,提高流通效率。
三、日本物流流通业发展动向
(一)加快现代配送中心建设
日本实施《通过综合流通业务提高效率法》,希望建立现代配送中心,提升综合配送能力和物流效率,减少物流给交通带来的压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在资金方面,日本政府出台法人税和固定资产税等税收优惠措施,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现代配送中心。此外,日本各地方行政机构为配送中心项目的手续办理和选址开辟绿色通道,截止到2013年3月,共收到221项建设现代配送中心申请。
(二)放宽大型零售店开店限制
日本以《大规模零售商店选址法》(下称《选址法》)取代多年的《大店法》,改变此前对大型商店开设的限制,更加注重民生和环保要求,致力于打造更加成熟、完善、高度国际化的经济与流通产业环境。《选址法》要求相关企业在建立大规模零售商店(超过1000平方米)时须考虑周边生活环境,举办说明会,征求所在地都道府县意见与建议。在建设大型商业设施时须确保有足够的停车位,控制噪音,妥善处理废弃物。该法律实施以来,日本每年建立大规模零售商店的申报件数维持在500至800项之间。
(三)积极扩大物流领域投资
2012年,日本民间在物流流通领域投资金额63万亿日元(约5340亿美元),其中30%投资于零售服务业。2013年,日本政府制定了“税制大纲”,对每年投资较上年增长10%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2014年,日本开始实施《产业竞争力强化法》,对投资先进设备和生产线的、能提高制造业或非制造业生产力的领域,可减免5%法人税。对于投资相关建筑物,可减免3%法人税。通过上述措施,日本政府期待通过3年时间,将流通领域基础设施投资金额提高到70万亿日元(约5930亿日元),恢复至国际金融危机前的水平。
(四)搭建日本产品外销物流平台
2010年,日本政府在国内需求下降的大背景下,积极向海外推销日本衣食住以及动漫、戏剧、音乐为主要内容的日本文化及生活方式,即“酷日本”(Cool Japan)战略。为此,2013年11月,日本设立了专门机构—海外需求开发支援机构(股份公司),作为日本企业在海外开展创意休闲产业的平台,提供相关供应链流通服务。目前,已在世界9个国家,13个地区开展推广活动。
(五)大力吸引外国游客
吸引外国人来日旅游已列入日本政府提出的再兴战略计划,日方提出2030年访日游客数从当前每年1036万人次增加至3000万人次,访日消费金额从现在1.3万亿日元(约合110亿美元)增加至4.7万亿日元(约合400亿美元)的目标。此前,日本仅对消费金额超过1万日元(约合84美元),且携带回国的物品免除消费税,但食品、饮料、香烟、药品和化妆品等不在免税之列。日本政府为吸引国外游客扩大在日本消费,从2014年10月1日起,扩大免税物品名录并简化办理退税手续。消费金额超过5000日元且30日内带出境的商品,包括食品、饮料、香烟、药品和化妆品等,即可享受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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