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由国家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外汇局四部委组成的国务院联合验收组,对淄博保税物流中心进行验收,并举行了颁发验收合格证书仪式。这标志着淄博市朝着建设鲁中物流“旱码头”的目标迈出了实质性的关键一步。省政府副秘书长张传亭,青岛海关副关长方幸福,市领导刘慧晏、周清利、林建宁、庄鸣,市政府秘书长蒲绪章参加验收活动。
联合验收组对淄博保税物流中心报关大厅、监控室、进出卡口、监管仓库、查验平台以及临时办公地点进行了实地检查验收。经过综合评议,联合验收组认为,淄博保税物流中心的基础和监管设施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在颁发验收合格证书仪式上,国家海关总署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司司长张皖生与省政府副秘书长张传亭签署了《淄博保税物流中心验收纪要》,张皖生向傅山企业集团董事长彭荣均颁发了《淄博保税物流中心验收合格证书》,张皖生与周清利共同为淄博保税物流中心揭牌。张皖生代表联合验收组向淄博保税物流中心正式通过验收表示祝贺。他指出,淄博保税物流中心的设立和封关运作,必将更加凸显淄博作为山东省重要商贸物流中心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腹地城市对沿海港口及空港业务拓展的促进作用,提高区域综合竞争力和创新力。
刘慧晏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国务院联合验收组正式通过对淄博保税物流中心的验收表示感谢。他指出,淄博保税物流中心通过验收并揭牌,为淄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大通关、大物流、大开放的国际化平台,对于加快建设鲁中物流“旱码头”,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在更高层次上推进科学发展,都是一个重要机遇。淄博市将以这次验收揭牌为新起点,全力做好淄博保税物流中心各项后续建设工作,尽早发挥政策优势和对外开放平台作用,为促进淄博及全省科学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周清利表示,规划建设淄博保税物流中心,对于增强淄博辐射带动和综合服务功能,提高鲁中地区现代物流业和对外开放水平,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转方式调结构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淄博市将认真按照国家验收组的意见和相关规划要求,扎实做好配套完善和改进提高工作,进一步理顺管理运营机制,并尽快规划建设为保税物流中心配套的出口加工区,加快向综合保税区过渡和发展,使其真正成为名副其实的鲁中“无水港”、“旱码头”。
据悉,淄博保税物流中心(B型)于2009年4月27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确认,同年10月开工建设, 2011年4月19日正式获得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外汇局批准,是山东省第三家保税物流中心,也是省内唯一一家不依托海港、空港、河港的纯内陆保税物流中心。淄博保税物流中心规划面积1582亩,已完成投资6亿元,建设保税仓库三座、海关监管仓库一座,总面积2.95万平方米,露天堆场27.66万平方米。项目全部建成后,将成为具有口岸功能、港口功能、货物集散功能、保税仓储功能、国际国内货物配送功能、出口加工等功能的综合保税区,成为鲁中地区重要的国际国内物流集散基地,对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服务全省“一蓝一黄”发展战略,将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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