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鼓励政策加快商贸物流基地发展

来源:菏泽日报 | 2011-11-08 10:48

  11月7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近日我市下发《关于鼓励商贸物流基地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从用地、手续办理、税收、资金支持、企业培育、人才支持等六个方面给予商贸物流基地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和支持。

  在用地方面,对于符合国家政策的商贸物流项目,给予优先用地或基础设施配套支持;在手续办理方面,对于落地菏泽市的商贸物流项目,给予各类证照手续优先办理和规费优惠;在税收方面,对农产品流通企业、入驻新建专业特色大市场的经营业户、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军队转业干部等从业商贸物流行业的人员、商贸物流企业技术研发等方面给予税收优惠;在资金支持方面,市、县(区)财政部门每年按商贸物流业税收比例建立商贸物流基地发展专项资金,各金融机构从资金上积极支持商贸物流业发展;在企业培育方面,投资额较大、增长速度较快或国内外知名商贸物流品牌入户菏泽的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资金奖励;在人才支持方面,对商贸物流业人才培训和引进,给予资金补助和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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