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燃(电瓶)叉车招标
- 采购量 1 台
 - 地区 全国
 - 时间 2011-09-27
 
一、招标人: 
名称:南昌铁路局招标采购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吴冰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站前路7号路局机关附楼406室 邮编330002 
联系人:李志伟 黄耀明 
联系电话: 0791-7022758(亦为传真) 
二、招标依据: 
1、《南昌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实施办法》(南铁物发〔2008〕185号); 
2、2011年南昌铁路局计划。 
三、招标内容: 
内燃(电瓶)叉车若干台(具体内容见招标书)。 
四、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在路局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公开招标。 
五、资质要求 
1、设备制造厂家具备内燃(电瓶)叉车的设计、制造、维修能力,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设备制造许可证等生产资质,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信誉。其制造、销售、安装调试及验收交接等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且生产的产品属国内先进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在铁路系统有同类型产品供货业绩。 
2、销售商有制造厂家销售代理授权书,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壹百万元及以 
上,必须提供近三年铁路系统承建同类产品验收合格证明及使用报告。 
六、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制造、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并交付使用。 
七、招标日期和安排: 
1、投标申请:9月30日18:00时前,将投标申请传真到南昌铁路局招标采购办公室。投标申请应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箱等并加盖公章。 
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9月30日起对符合资质的受邀单位发售。 
3、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投标单位自带投标文件到开标现场,并参加开标。 
4、开标时间与地点:具体以标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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